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第2點、第3點,業經本部於115年1月30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0992號令修正發布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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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115.1.30  台內國字第11508009922函

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第2點、第3點,業經本部於115年1月30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0992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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