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2235A號令修正發布

2025-08-05

勞動部 114.8.1  勞動發管字第1140512235B號

有關「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2235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